申报晋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办理程序
一、程序:
1、
申报晋升中学高、中级和小学高级职务时,向所在学校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审验材料、奖惩情况、论文汇编本等,学校把申报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在学校政务栏公示三天,在无异议前提下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并按一定比例未位淘汰。
2、 填报材料
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申报表、资格评审表各一式二份,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评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学一级4年)、年度考核结果卡片、学校出具工作量和班主任(相当班主任)工作证明、公开课(示范课)教案及证明,论文原件及论文的打印件一式二份,培养辅导教师或其他教育教学成果证书材料。
中小学初级:资格评审表一份、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评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任职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及年度考核结果卡片。学校出具的工作量和班主任证明,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学校填写评前公示报告。
二、 办结时间:
中小学初级申报材料由教育局职改办初审,县职改办审核后由县改办安排评审时间。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申报材料由教育局职改办初审,并经县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后由市职改办安排评审时间和地点。
三、 收费标准:
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2621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