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调动程序

一、 调动条件:
调入一环学校的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即二环三环)工作满六年,采取公开选调办法。调入二环学校的教师,必须在三环学校工作满五年。一环、二环、三环学校各环内校际之间教师调动,必须在原单位工作满三年或聘任周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
二、 提供材料:
经学校签注意见的调动申请书;跨县调动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证明,如结婚证、对方工作单位证明、户口证明,随军的须提交随军审批表等。
三、 调动程序:
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学校签注意见,同环调动还要调入学校签注意见,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跨县调动的要填写调动申请表,并报县委宣传部、人事局签注意见(外县调入必须经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发放调动通知单。持调动通知单,到调出、调入学校办理行政、党团迁转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到县教育局、县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办理工资迁转手续。教师调动名单,抄送县人事局、财政局、县编办、县会计核算中心。教师调动原则上在暑假期间办理,申请书7月30日前交县教育局。
四、 联系电话:2623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