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一、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及户口属页复印件(常住户口);2、新生入学录取登记表(原件);3、学籍卡片(原件);4、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5、九年义务教育登记卡;6、转出学校的转出证明;7、转学申请表(本县转学的一式三份;跨县、跨省转学的一式四份);8、学生就读期间凡有留级、休学的须提供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 办理程序:
1、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须转学,且户口已迁入转入地区的可以申请转学。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2、 县内学校转学的,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盖章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3、 跨县、跨省学校转学的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盖章后,报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 属省重点校的还须持有转出地教委(教育局)出具的转出学校属于何类达标学校的证明。
三、 承诺时限:
符合转学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整的即时办结。
四、联系电话:2622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