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凡因工作调动过程中工资关系迁移手续未办妥而造成工资未发的人员,10月份起的未发部分工资统一由调入学校预先支付,待工资迁移手续办妥后再结算。
连江县教育局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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