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 |
连江县教育局_教师资格认定 |
受理单位 |
连江县教育局 |
事项编码 |
FZ10JY-XK-0013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律依据 |
1、《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 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 5、《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开具《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要求的转教师资格认定专家组审核(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核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初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包含申请人体检时间)并签署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结论。 3、审批、办结:局主要领导根据专家组审核意结果依法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意见,经办人根据审批意见给予认定者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出具《送达回证》,由申请人签收(5个工作日)。 |
办理条件 |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连江辖区内的未达退休年龄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等普通师范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申报材料 |
一、户籍在连江辖区的: 1、申请人二寸免冠近照1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下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下载。 4、《申请体检表》一份(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会统一从医院收取体检表)。 5、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从中国学生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张。 6、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 9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国考者提供)。 注:8、9两项材料选其中一个。 二、人事关系在连江辖区的:申请人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补充:1、连江县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合同登记机关要备案);3、(加盖社保中心确认章)单位统一缴交的社会保险清单打印件。 三、应届毕业生(非师类)上半年提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上第五点改为由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原件以及“学业成绩单”。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限 |
18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科室) |
教育局审批科 |
办理地址 |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教育局窗口(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时制)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非夏时制) |
联系电话 |
0591-26163380 |
投诉电话 |
县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91-26177669 |
备注 |
因我省正处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期,所提供的材料会做相应的调整,故以文件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