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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table width="88%"><tr><td>连江县凤城中心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经园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对新一轮的食堂承包实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幼儿园食堂的基本情况 1.幼儿园具备有为全园师生提供餐点服务的专用食堂建筑。 2.幼儿园提供食堂经营所需的厨具、冰箱、留样冰箱、餐座椅等常用 设施。 3.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水电、煤气支出以及日常的维修由幼儿园负责。二、幼儿园食堂的经营要求 1.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提供师生一餐两点。 2.幼儿伙食费必须全部用于幼儿伙食,不得营利。 3.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承包者必须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4.严格按照幼儿园的膳食要求进行食物的采购和制作。 5.食物采购必须定点,并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以便幼儿园存档备查。 6.食堂必须服从幼儿园管理,由幼儿园安排工作人员对采购食物进行 验收和日常安全检查。 三、投标人基本条件 1.参与竞标者近三年来需有从事餐饮服务业的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 等相关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连江籍,身体健康,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健康证)。 3.中标后需本人经营(本人是指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法人,如营业执 照的经营者,公司除外),不得转让,否则幼儿园有权取消中标资质终止合同,不退还风险抵押金。 四、承包期限 一学年(2016年8月25日——2017年6月30日) 五、承包方式 幼儿园食堂以工资包干方式承包。(按照幼儿园评估标准,每70名幼儿需配备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每个工作人员月薪以3000元计算,总园5人约15000元,分园6人约18000元。一学年以10个月计算,总园计为15万元,分园计为18万元)。 六、招标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3家及3家以上)将进行顺序号抽签。抽签号确定后,进入中标人抽签,第一个随机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个中标人,第二个随机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二个中标人,第三个随机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三个中标人。如果第一中标人出现弃权现象,由第二中标人顺延,以此类推,直到第三中标人弃权视流标处理。 七、招标要求 1.参加投标者应在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的原件(身份证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上人员必须一致)与提供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交纳竞标保证金1万元整。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未中标人。 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三天内与幼儿园签订中标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万元,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风险抵押金。 3.中标者未如期与幼儿园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万元,根据相关招标法的规定,投标时排列为第二名的竞标者中标,以此类推,直至招标到位,若仍无人应标则择期重新组织招标。 4.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承包经营者违反下列情况时,接受处罚的罚金。 (1)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2)违反幼儿园有关食堂安全卫生以及膳食管理规定的; (3)承包期间,不正常经营致使师生无法正常用餐的; (4)没有按照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风险抵押金不予以退还; (5)违反经营致使幼儿园声誉损失或者师生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一切责任由承包者承担,并且按照实际情况从风险抵押金中予以赔偿,若风险抵押金不足时,需由承包者追加补偿金,直至赔偿到位为止。 5.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发生的,承包期限到期风险抵押金无息退还。 6.在承包期结束时评估效果良好,经园务会议研究通过,承包期可延期一年。 八、报名时间 2016年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九、报名地址 连江县凤城中心幼儿园四楼会议室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0日9:00进场,9:30准时在连江县凤城中心幼儿园(附小旁)四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 联系人: 杨老师 13509310324 林老师 13600844533 监督电话:26230035 连江县凤城中心幼儿园 2016年07月29日</td></tr></table></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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