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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table width="88%"><tr><td>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明招[2016]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连江尚德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简易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江县马鼻镇; 2.2.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尚德中学3#学生公寓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连江尚德中学3#改造项目;具体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连江县本地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二级临时建造师需已完成延续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0.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连江县本地注册登记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地址:福州市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包封在信封内,并注明“连江尚德中学3#学生公寓改造项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连江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连江县玉荷西路连江县教育局);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江县教育局网络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教育局; 地 址:连江县玉荷西路连江县教育局,邮编:350500 ; 电话:0591-22137676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三层,邮编:350500; 电话:18650391780 传真:0591-26138722; 联系人: 朱先生。</td></tr></table></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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